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闽侯县地处福建省会中心城市福州的西南侧,交通便捷,区位优越,是福建省著名侨乡和全国第一批沿海开放县之一,北承长三角,南接珠三角。闽侯山蕴秀色,水含灵气,人文荟萃,风光旖旎,物产丰富,名胜古迹众多。“昙石越千古,山江润侯官”,“闽越孕人文,溪山沐温泉”,几千年昙石山文化孕育了闽越文明,积淀了深厚的历史人文;旗山、五虎山、雪峰山巍峨宏伟,雄拥八闽首邑;闽江、乌龙江环贯全境,荆溪、大樟溪等河流密布其间,滋润着闽侯山水田园。闽侯森林温泉得天独厚,乡村风情别具特色。闽侯堪称“八闽人文首邑,海西度假胜境”。